为加强医院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系统正常运转,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消防系统维修保养服务项目面向社会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采购方式:(略)
3.评标办法:(略)
4.委托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医院总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内维修保养服务的消防设备系统主要包括:(略)
(2)乙方维护保养消防系统应按照达到国家及湖南省消防部门规范要求进行检查、检测及维修。
5.服务期限:(略)
6.项目预算:(略)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消防维保贰级以上资质证明文件;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略)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略)
6.供应商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略)年8月(略)日—(略)年9月1日,正常工作时段内接受报名(8:(略)
2.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略)
3.联系人及电话:(略)
4.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与本次招标项目适应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消防维保贰级以上资质;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近三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
5.本次报名仅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成功后现场免费获取磋商文件。
6.医院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踏勘,有疑义者可到安全保卫部咨询;
7.安全保卫部人员口头解答仅为帮助投标人更好的了解医院现状,不作为制作投标文件之决定性依据;
五、响应文件提交及磋商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时间:(略)年9月4日(略)时(略)分;
2.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略)
3.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密封,内容清晰可辨,每页加盖单位公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