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江苏-徐州-邳州市 | 发布日期: | 2025年8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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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邳州市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略) | 项目名称 | 邳州市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 | |||||||||||||||||||||||||||||||||||||||||||||||||||||||||||||
标段编号 | E(略) | 标段名称 | 邳州市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略)年8月(略)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略)年9月(略)日 | |||||||||||||||||||||||||||||||||||||||||||||||||||||||||||||
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邳州市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邳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实施的邳州市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是为超长期特别国债和企业自筹,已落实。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略) 2.1.2建设规模:(略) (2)调压柜/箱:(略) (3)更换燃气表:(略) (4)智能安防表具:(略) (5)户内立管:(略) 2.1.3合同估算价:(略) 2.1.4工期要求:(略) 2.1.5其他:(略) 2.1.6质量标准:(略) 2.2招标范围:(略) 3. 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1)设计资质和(2)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设计资质:(略)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1级。 (2)施工资质:(略)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略) 3.2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3.3.1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自 (略) 年 8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燃气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 ②投标人自 (略) 年 8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燃气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③投标人自 (略) 年 8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燃气工程设计业绩。 注:(略) b.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委托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签订的合同日期为准,类 似 业 绩类似业绩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中勾选或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 c.提供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略)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燃气工程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略)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燃气工程并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略)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燃气工程并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④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略)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燃气工程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略) b.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委托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签订的合同日期为准。类似业绩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中勾选或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 c.提供监理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提供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时间为准。类似业绩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中勾选或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 d.提供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e.项目负责人业绩如存在人员前后不一致的,则需提供有效的变更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应当由符合本公告中投标人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并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设计或施工任务,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 (2)联合体协议中牵头人还必须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及职责分工,所有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人签章盖章为准(除联合体协议书外)。 (3)联合体资格审查合格后和中标后,其成员均不得变更。 (4)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6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协议中承揽施工任务的单位)参与投标的,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为注册建造师),必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6.3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从业。 3.6.4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协议中承揽施工任务的单位)参与投标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6.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协议中承揽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略)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 ”和“信用江苏 ”网站进行公示( “信用徐州 ”公示 地址:(略)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略) (4)投标单位应将经备案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 ” 模块,未经备案或未上传到指定模块的视为此项缺失,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3.6.6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略)〕(略) 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 3.6.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8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及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略) 3.6.9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略)〕第 6 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所用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查询网址:(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年8月(略)日至(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http:(略))”免费获取; 5.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 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 (略).(略).(略):(略) 5.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为:(略) 6.2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略)/tpbidder)”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略):(略)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略))、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上发布。 9.其他 9.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略)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年8月(略)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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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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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特殊公告[0] 邳州市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邳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实施的邳州市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是为超长期特别国债和企业自筹,已落实。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略) 2.1.2建设规模:(略) (2)调压柜/箱:(略) (3)更换燃气表:(略) (4)智能安防表具:(略) (5)户内立管:(略) 2.1.3合同估算价:(略) 2.1.4工期要求:(略) 2.1.5其他:(略) 2.1.6质量标准:(略) 2.2招标范围:(略) 3. 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1)设计资质和(2)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设计资质:(略)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1级。 (2)施工资质:(略)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略) 3.2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3.3.1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自 (略) 年 8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燃气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 ②投标人自 (略) 年 8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燃气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③投标人自 (略) 年 8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燃气工程设计业绩。 注:(略) b.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委托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签订的合同日期为准,类 似 业 绩类似业绩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中勾选或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 c.提供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略)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燃气工程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略)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燃气工程并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略)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燃气工程并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④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略)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燃气工程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略) b.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委托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签订的合同日期为准。类似业绩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中勾选或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 c.提供监理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提供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时间为准。类似业绩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中勾选或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 d.提供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e.项目负责人业绩如存在人员前后不一致的,则需提供有效的变更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应当由符合本公告中投标人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并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设计或施工任务,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 (2)联合体协议中牵头人还必须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及职责分工,所有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人签章盖章为准(除联合体协议书外)。 (3)联合体资格审查合格后和中标后,其成员均不得变更。 (4)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6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协议中承揽施工任务的单位)参与投标的,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为注册建造师),必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6.3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从业。 3.6.4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协议中承揽施工任务的单位)参与投标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6.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协议中承揽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略)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 ”和“信用江苏 ”网站进行公示( “信用徐州 ”公示 地址:(略)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略) (4)投标单位应将经备案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 ” 模块,未经备案或未上传到指定模块的视为此项缺失,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3.6.6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略)〕(略) 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 3.6.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8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及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略) 3.6.9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略)〕第 6 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所用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查询网址:(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年8月(略)日至(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http:(略))”免费获取; 5.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 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 (略).(略).(略):(略) 5.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为:(略) 6.2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略)/tpbidder)”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略):(略)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略))、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上发布。 9.其他 9.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略)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年8月(略)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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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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