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涿州市石佛林场京都置业住宅小区二期2号楼6室住宅房地产的公告
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略)年9月(略)日(略)时至(略)年9月(略)日(略)时止(延时除外)在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为:(略)
一、拍卖标的:(略)
网络询价:(略)
保证金:(略)
特别提醒:
1. 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有关房屋税费、买卖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处、国土局等相关部门了解。
2.该房产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煤等欠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物业管理及相关管理部门确认并承担。
3.标的物的户口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了解。
4.上述内容仅供参考,标的物以现场实物为准,本法院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若本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5.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协助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联系公告中司法拍卖公司咨询电话,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收费行为提高警惕。
二、起拍价的确定:(略)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四、拍卖方式:(略)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特别提醒:(略)- https:(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