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河口区沾利河幸福河湖工程已经 东营市河口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 东河审批立项〔(略)〕(略)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东营市河口区水土保持技术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山东泽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施工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河口区沾利河幸福河湖工程建设内容为主要包括河湖岸线整理工程、管护能力提升工程、文化绿化节点工程三部分内容。负责河口区沾利河幸福河湖工程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和保修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为 1个标段。工程施工标:(略)
3.规模工程等别为IV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
4.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5.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5.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5.4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5.5投标人及参与本次投标的相关人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6.1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6.2本项目均采用电子招标。 6.3异议受理单位:(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8.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略)-(略)-(略) (略):(略)
8.3其他说明:(略)
9.投标文件的递交9.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略)
(略). 联系方式
|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行政监督部门:(略) |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电话:(略) |
| 联系电话:(略) | 联系电话:(略)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略) | |
| 地址:(略) | 地址:(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