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紫湖镇一处砂石统料转让公告
饶产办ggz(略)-(略)号
受委托,江西鸿韵拍卖有限公司定于(略)年8月(略)日(略)时在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转让)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编号 | 名 称 | 数量 (m3) | 扣除合理损耗后数量(m3) | 起拍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1 | 玉山县紫湖镇土城村内堆放的一处砂石统料 | 约(略).(略) | 约(略).(略) | 5.8 | 1.5 |
二、挂牌时间:(略)
三、拍卖(转让)方式:(略)
四、重大事项提示: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上饶市华信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华信评报【(略)】第(略)号《评估报告》。
2、标的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材质、品质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转让方、拍卖人对标的的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材质、品质、价值及可实用性不作任何瑕疵担保。
3、拍卖成交后,3日内受让方须一次性缴清标的成交价款、清转运履约保证金(1万元)、拍卖相关费用(佣金、产权交易服务费)。所有款项缴清后,由转让方将标的按现状交付给受让方(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标的实际交付数量无论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
4、因标的所在区域的环境保护、消防安全需要,标的交付后,受让方须及时清转运标的并合理堆放。
5、本次拍卖成交价款不含税,受让方缴清价款后,转让方不向受让方开具任何凭证(发票、收据等)。
6、标的交付后,标的清转运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须在标的交付后3日内完成标的清转运(如遇天气等特殊原因,清转运时间可适当顺延),标的清转运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刑事、行政、民事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环保责任、安全责任等全部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拍卖人、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关。清转运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7、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标的清转运后,经转让方验收合格,退还清转运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8、标的相关生产、加工、销售过程中所需证照、资质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所需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五、竞买报名手续:(略)
【户名:(略)
详情咨询:(略)
公司地址:(略)
查询网址:www.srcq.comwww.ysggzy.cn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略)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略)
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略)
(http:(略)
江西鸿韵拍卖有限公司
(略)年8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