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内药采中心字〔(略)〕(略)号
\n
各盟市医疗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n
根据福建省联采办《关于开展结构心脏病封堵器类医用耗材历史采购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封堵器联采〔(略)〕3号)要求,现开展结构心脏病封堵器类医用耗材历史采购数据填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n
一、产品范围
\n
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代码前(略)位为C(略)、C(略)开头的结构心脏病封堵器及其输送系统医用耗材。
\n
二、填报主体
\n
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
\n
三、填报内容
\n
各医疗机构填报本单位(略)年、(略)年1-7月实际采购本次填报范围内医用耗材的采购数量、采购单价(有多个采购单价的填报最低采购单价)等相关历史采购数据。
\n
四、填报方式
\n
本次集中带量采购历史采购数据填报工作通过“福建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和采购交易子系统-耗材招标管理-集中带量采购申报管理-医疗机构报量”开展(网址:(略)
\n
五、系统开放时间
\n
(略)年8月(略)日—(略)年8月(略)日。
\n
六、工作要求
\n
(一)各盟市医保部门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按要求做好数据填报工作,核对、检查并督促医疗机构按期如实填报相关数据。超过规定填报时间,原则上不接受填报数据改动。如确需改动,须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报送至自治区医保部门,并经自治区医保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输尿管支架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n
(二)各盟市医保部门应要求相关医疗机构加强密码和账号管理,指定熟悉工作的专人负责,杜绝由他人利用医疗机构账号虚报、错报、改报协议采购量等“带量不实”问题。
\n
(三)相关医疗机构要按要求做好数据填报工作,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要素齐全。完成相关数据填报后,需导出并打印《医疗机构历史采购数据汇总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招采子系统中上传扫描版文件。
\n
咨询电话:(略)
\n
\n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n
(略)年8月(略)日
\n
?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