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略)
二、采购项目编号:(略)
三、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略)
四、资金来源:(略)
五、项目基本情况:
5.1采购需求:(略)
5.2质量要求:(略)
5.3服务期限:(略)
5.4合同履行期限:(略)
5.5包段划分:(略)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6.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等政策规定,给予提供的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建的,投标报价给予(略)%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6.2**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
6.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6.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略)〕(略)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作出承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略)
2、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 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查询,供应商可不再提供)。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不得分包,不得转包,(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八、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九、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十、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次采购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注:(略)
4、售价:(略)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响应人(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及网上提交二次报价。各响应人(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
远程解密及提交二次报价时间:(略)
4、温馨提醒:(略)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磋商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四、联系方式:
1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