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藁城区廉州镇东刘村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数据来源:(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工期:(略)
质量标准:(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略)
地点:(略)
五、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地点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市场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数字证书办理告知及相关驱动程序》《政府采购投标人操作手册(略)》、《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7.8.(略).(略)》等有关电子开评标业务指南,已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请登录该网站“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
2.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证书业务咨询:(略)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有效期内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政府采购投标人操作手册》关注项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修改等内容。网上发布后(含澄清及修改等全部内容)即视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按上述程序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责任自负。
4.投标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7.8.(略).(略)》(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加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等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自动放弃投标。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有关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
6.特别说明:(略)
7.本公告发布媒体:(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