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略)-(略)期租赁公告(吴航街道西关街1号一层店面及室内通道公产房的三年期租赁权)
受福州市长乐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定于(略)年9月8日(略):(略)
一、竞买人资格要求:
意向竞买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特别事项告知:
1.上述标的用途:(略)
2.上述标的公产房属福州市长乐区财政局所有,福州市长乐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为资产代管单位,原租赁合同(略)年8月(略)日到期,目前属于在租状态,无优先权人,租赁期内租金不递增,无免租期。拍卖成交后,租赁合同由买受人和产权所有人福州市长乐区财政局签订《租赁合同》。
3.上述标的租金为每六个月支付一次,买受人(以下简称承租人)应在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后的第七个工作日内缴清首年六个月的租金和房屋使用押金(为首年三个月租金总额)并与福州市长乐区财政局签订《合同》。租金由出租方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发票),承租方直接缴存入国库;房屋使用押金由出租方出具收据,转入账号(户名:(略)
拍卖成交后,待买受人按约定付清租金、房屋使用押金并与福州市长乐区财政局签订《租赁合同》,完成线上签章确认工作、原租赁合同到期后由出租方(资产代管方)福州市长乐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按现状进行移交。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保证对承租部分标的使用,要满足消防、环保、卫生的要求,并不得对其他住户的正常使用造成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不得影响日常通行、不得造成安全隐患等。
三、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及网络报名截止时间:
意向竞买人须在(略)年9月3日(略):(略)
四、特别说明:
1.各意向竞买人宜提早一至两个工作日完成网络报名,避免因竞价资格审核未通过且此时已超出报名时限而无法重新提交报名。
2.报名材料包括:
A.自然人报名:(略)
B.企业报名:(略)
C.其他事项详见项目编号:(略)
看样时间:(略)
看样地点:(略)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略)
公司地址:(略)
福建省金盛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