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申请人;被执行人电话无法接通未通知到位,特此公示。对本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请意向竞买人对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变卖公告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将于(略)年9月5日(略)时起(变卖期为(略)天,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略)小时竞价倒计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略),法院名:(略)
一、变卖对象:(略)
据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登记查询单记载:(略)
根据重庆信通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向该拍卖对象实际调查了解到,小区名:(略)
在物业处调查了解到该房屋共欠物业费用合计(略).(略)元((略).1—(略).5),物业费的收费标准为(略).(略)元/月,具体金额以标的物成交后交付时实际收取为准。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注:(略)
评估价:(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变卖流程:(略)
四、竞买人条件:(略)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参与竞拍,但须在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五、变卖方式:(略)
六、拍卖成交后,由执行部门负责标的物交付(按照房屋产权证载明的面积交付标的物,如有违章建筑,不在法院交付范围内),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变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本院及辅助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略)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变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买卖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应由出卖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由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垫付税费。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到本院申请,经本院确认。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一、本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撤回及暂缓变卖。
十二、竞买人交齐变卖价全款(即预缴款)后,取得竞买资格。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预缴款,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得变卖标的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如成交价高于预缴款,竞得者的变卖余款须在变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
十三、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在变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支付变卖尾款的,执行法院应当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从原买受人缴纳的变卖预缴款中依法扣留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四、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价、预缴款、变卖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或支付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五、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根据重庆信通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向该拍卖对象实际调查了解到,小区名:(略)
2、切勿相信其他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重庆信通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咨询电话:(略)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略)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略)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地址:(略)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略)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略)
附:(略)
2、执行依据法律文书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