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两高”项目管理的通知》(鲁政办字〔(略)〕(略) 号)中,明确了“两高”项目具体包括钢铁、铁合金、电解铝、水泥、石灰、建筑陶瓷、平板玻璃、煤电、炼化、焦化、甲醇、氮肥、醋酸、氯碱、电石、沥青防水材料等(略)个高耗能高排放环节投资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等 9 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的通知》(鲁发改工业〔(略)〕(略) 号)中,对 (略) 个项目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督察发现的山东亘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个项目,均不在上述文件规定的“两高”项目中。经认真核查,上述问题中山东亘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仅有年产 5 万吨 1,3-环己二酮项目(一期 (略) 吨/年 1,3-环己二酮)于 (略) 年 (略) 月开始建设,属于未批先建;其余年产 (略) 万吨碳酸乙烯酯、5 万吨间苯二酚、1 万吨 MX、1 万吨 PCMX 等 4 个项目均尚未建设。 (二)(略) 年 7 月底前,依法依规查处山东亘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批先建问题,完成年产 5 万吨 1,3-环己二酮建设项目(一期 (略) 吨/年 1,3-环己二酮)环评审批。 (三)年产 (略) 万吨碳酸乙烯酯项目实际为年产 1 万吨锂电池材料(碳酸亚乙烯酯)项目,(略) 年 8 月(略)日完成项目环评审批。项目开工建设后,按照有关标准要求加强监管,确保项目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并依法依规开展生产活动。 (四)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略)〕(略)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两高”项目管理的通知》(鲁政办字〔(略)〕(略) 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实施意见》(鲁环发〔(略)〕5 号)等文件要求,落实“三线一单”,强化规划环评约束,严格环境准入和污染物消减替代,严格把关项目环评审批,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