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略)年9月(略)日(略)时起至(略)年9月(略)日(略)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www.jd.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
根据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略)年8月7日出具的《海南不动产(土地)登记信息查询证明》、《不动产权利及其他事项登记信息》记载:
不动产坐落:(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信息:(略)
评估价:(略)
起拍价:(略)
二、拍卖时间:(略)
三、特别说明:
1、标的按现状整体拍卖,法院和辅助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拍卖标的为海南省文昌市会文镇冯家湾文嘉公路南侧地块[权证号为文国有((略))第w(略)号]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
根据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略)年8月7日出具的《海南不动产(土地)登记信息查询证明》、《不动产权利及其他事项登记信息》记载:
不动产坐落:(略)
3、截止勘查日(略)年8月7日:(略)
买受人完成审税、缴税、过户,并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法院负责交付。
四、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的法院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拍卖方式:(略)
六、咨询、展示:(略)
七、特别提醒:(略)
八、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九、竞买人须在拍卖前自行向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南省文昌市会会文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了解相关产业导向和规划及投资要求。如因买受人不能满足相关部门产业导向和规划及投资要求或其他自身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的,拍卖结果与成交价格均不作调整,本院及辅助机构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对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损害后果等相应的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于指定期间全额支付拍卖成交余款的,视为悔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以及买受人在拍卖标的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十二、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三、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四、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年9月(略)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五、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等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本次拍卖标的过户应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等,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维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支付。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六、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快递书面通知相关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若当事人未收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视为拍卖事项已经通知。
十七、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应于(略)年9月(略)日(略)时前;联合竞买人应于(略)年9月(略)日(略)时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十八、本案另有因无法取得联系而通知的利害关系人的,自本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
十九、本标的海南省文昌市会文镇冯家湾文嘉公路南侧地块[权证号为文国有((略))第w(略)号]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授权委托上海金沪拍卖有限公司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京东网司法平台是申请执行人对本拍卖标的物选择进行司法处置的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次拍卖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略)
咨询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举报监督电话:(略)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略)年8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