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港区环保、消防系统提升改造工程-防尘网新增微雾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港区环保、消防系统提升改造工程-防尘网新增微雾系统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略)
二、招标方式:(略)
三、项目名称、采购内容、交货期及地点等
1.项目名称:(略)
2.采购内容:(略)
3.交货期:(略)
4.交货地点:(略)
5.最高限价(人民币):(略)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2.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雾化降尘系统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略)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略)
3.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投标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六、投标保证金
1.金额:(略)
2.投标人应于(略)年9月4日(略)时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
3.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略)
八、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标将于(略)年9月8日(略)时(略)分在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A(略)室(镇海区威远路(略)号)在线公开开标。
注意事项:
1.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 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指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或平台公告。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略)
CA咨询热线:(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