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标的转让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视为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并承诺符合上述受让资格条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最终受让方确定后,转受双方须在最终受让方确定之日起1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在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1日内,受让方须一次性向中心指定账户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次日将扣除应收服务费后的剩余交易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并出具交易凭证。 3.受让方受让标的后,需自行了解工商变更、准入金融机构的相关政策(如涉及)、股权变更等流程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转让方予以必要的协助。受让方涉及报告事项的应按照相关要求向监管部门报告,涉及审批事项的应经过监管部门批准同意,若后期未通过报备报批手续的,本次交易取消,转让方应及时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退还至受让方,交易中心退还转让方交易服务费。 4..期间损益:(略) 5.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6.受让方股东资格及持有比例必须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关向商业银行入股的规定,且单个境内非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股本总额的(略)%; 7.受让方持股总额、持股比例、持股方式等必须符合安徽阜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本次标的转让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9.受让方受让产权后,需自行了解工商变更、准入金融机构的相关政策(如涉及)、股权变更等流程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转让方予以必要的协助。涉及审批事项的应经过监管部门批准同意后,转让方再与受让方正式办理相关手续,涉及报告事项的应按照相关要求向监管部门报告; (略).受让方声明:(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