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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对以下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现将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略)
三、购买服务内容:(略)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一)意向承接主体资格要求:
1.1意向承接主体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购买主体、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库〔(略)〕(略)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文件规定,按其他未列明行业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二)应提交材料:(略)yichenzhaobiao@(略).com邮箱中,注明所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承接主体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完成以上程序后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按以上规定备案成功后获取采购文件。(开户银行:(略)
文件发售时间:(略)
评审时间、地点:(略)
2、地点:(略)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七、附件:
(略)年8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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