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交集团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受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巴士集团”)、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简称“运输分公司”)(以上统称为“采购单位”)委托对(略)-(略)年大客车汽配材料采购项目(第四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在本项目招标过程、合同签订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单位经营主体调整等情况发生采购单位主体或者合同主体变更的情况,故如上述情况发生后,招标过程的开展、合同的签订及履行将转由新主体承接,采购单位不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投标人须对上述风险自行研判,如提交投标文件,则被认为已接受上述约定。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合同有效期:(略)
(四)招标内容及需求:(略)
标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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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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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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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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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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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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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分公司、巴士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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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规格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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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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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略),(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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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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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分公司、巴士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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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格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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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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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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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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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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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略)
2.本项目设置多个标包,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几个标包进行投标,可兼投兼中。标包为最小投标单位,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标包内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标包内部分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报价。
3.交货时间:(略)
4.使用单位有权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对占各标包最高限价金额的5%的货物进行采购试用。
5.中标人同时获得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公交集团”)集中采购平台集采商城的供货资格,并协助公交集团完成集采商城配件上架事宜。招标人将按中标人(中标备选人)与公交集团或集团下属使用单位每批采购的汽配材料货款总金额的3%向具体项目中标人(中标备选人)收取集中采购平台管理服务费,并按中标人(中标备选人)与公交集团或下属单位每批次采购总货款金额的(略)%为最终采购货款金额支付给中标人(中标备选人)。进入集中采购平台集采商城其他具体事宜另行协商
6.其中标包(略)-(略)的中标人(中标备选人)须委托招标人集中组织中标货物的配送及配套中转仓储,费用由中标人(中标备选人)负责,由招标人向中标人(中标备选人)按中标人与公交集团或集团下属使用单位每批采购的汽配材料货款总金额的7%收取。
7.中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成立服务小组,指派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及联络工作。
8.本项目招标内容为(略)-(略)年大客车汽配材料采购项目(第四次)(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招标人为广州公交集团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中标后,由招标人与中标人(中标备选人)分别签订合同,并在合同有效期内由招标人、中标人(中标备选人)与采购单位或使用单位签订三方供货合同(合同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书格式”)。其中中标人签订的合同为立即生效合同,中标备选人签订的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生效条件为采购单位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期满前因任何原因终止且中标备选人履行合同能力未发生实质性变化,详见下款)。
9.各标包设1名中标人和1名中标备选人。如中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有权通知中标备选人接替提供剩余合同期内的汽配材料供应服务,招标人及采购单位不承诺中标备选人取得具体采购数量及金额:(略)
(1)因中标人违约,采购单位解除合同的;
(2)中标人单方解除合同的;
(3)因不可抗力、政府指令等客观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而终止的;
(4)中标人与采购单位双方协商终止合同的。
(略).使用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单位:(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除特别说明外,适用于所有标包)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略)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招标人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则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招标人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四)投标人承诺在过往三年内没有因违反合同约定而被采购单位及其下属子公司终止合同(提供《资格声明函》)。
(五)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略)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已在广州公交集团集中采购平台完成注册和登记,并获取了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略)
(二)投标登记服务费:(略)
(三)获取方式:(略)
登录广州公交集团集中采购平台,在“我的待办”查找本项目采购公告,点击公告进入招标大厅,在“应标”界面点击【有参与意向】;然后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作为附件发送(邮箱地址:(略)
1.《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提供pdf格式盖章扫描件和可编的word格式文档;
2.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作为投标主体时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提供);
3.投标登记服务费提交凭证。
4.招标人登记投标人信息并开通权限后,投标人在招标大厅“投标”界面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四)缴纳投标登记服务费账号(转账时注明“投标人单位全称[项目编号+标包]投标登记服务费”):(略)
账户:(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二)地点:(略)
注:(略)
五、本项目公告刊登媒体
信息发布网站:(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登记截止时间。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广州公交集团集中采购平台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登记及使用平台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地址:https:(略)
2.本项目为平台电子开标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交集团集中采购平台上传PDF格式扫描件(盖章后)的投标文件(正本)电子档。开标时,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上传PDF格式扫描件(盖章后)的投标文件(正本)电子档进行唱价。如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正本)电子档无法正常打开的,则以投标人递交的U盘中的投标文件电子档进行唱价及评审。如上述两份电子档均无法正常打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注:(略)
3.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数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可以现场递交或邮寄,邮寄地址:(略)
注:(略)
八、招标人及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名称:(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电子邮箱:(略)
(二)采购单位(委托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采购单位名称:(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