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略)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略)
一、招标条件
本 天津市宁河区(略)年度2万亩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招标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略)
2.2.建设地址:(略)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略)
(略)天津市宁河区(略)年度2万亩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监理
天津市宁河区(略)年度2万亩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监理,招标范围:(略)
2.4.计划工期要求:(略)
2.5.质量要求:(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天津市宁河区(略)年度2万亩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监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3、投标人员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若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驻现场代表,则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总监理工程师、总驻场代表专业均水利水电工程,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及近3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4、提供(略)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6、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略)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7、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略)〕(略)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投标人须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8、投标人须在《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www.zcqzc.com)注册成功并关注本项目。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法:(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法:(略)
递交地址:(略)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宁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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