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比选公告
荣昌污水处理厂(略)年度污泥运输服务第二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荣昌污水处理厂(略)年度污泥运输服务第二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业主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2比选范围:(略)
2.3服务期:(略)
2.4服务地点:(略)
2.5本项目比选人为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中标后由比选人的下属单位荣昌污水处理厂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及结算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3 投标人需承诺以下内容:
1)投标人需提供至少2辆顶部具有明显加盖措施的污泥专用运输车(车型为四轴自卸货车,提供车辆前、后、左、右四张照片及检验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并配套2位专职驾驶员(需提供驾驶员自(略)年5月-7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驾驶员本人身份证及驾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提供承诺书,保证后续污泥运输过程中由该2位驾驶员进行运输,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2)若项目中标,务必配合甲方生产要求,保障正常运输秩序,如遇突发运输情况,务必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略)小时内加派运输车辆并配备合规驾驶人员到现场运输,否则按违约处理。
3)投标人需提供承诺:(略)
4)自行装车、卸货(包括料仓下料不畅时自行疏通等);
5)车辆为四轴自卸货车,车辆全密封,运输过程不得撒漏滴冒、不得有臭气散溢;
6)满足比选人(略)小时连续运输的需要,一般运输情况接到比选人通知后1小时内车辆和作业人员必须到达比选人指定地点装车;
7)污泥运输全过程应当遵守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全过程监控和管理
3.4投标人需提供一个签订时间在(略)年(略)月(略)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内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或城市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内容且金额在(略)万元及以上的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鲜公章)。
3.5非法人参加投标的,需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略)年5月至7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6 该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7信誉要求:
(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略)
(2)自(略)年8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略)年8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略)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略))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略))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略))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略))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略)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略)年 8 月 (略) 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略)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略)
4.2、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略)
5.2 投标截止时间:(略)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略)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