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天长市天发南广场福彩户外销售亭经营权招租项目电子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略)
招租人天长市千秋福彩管理中心将于(略)5年9月8日(略)时至(略)5年9月9日(略)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略)
注:(略)5年9月8日(略)时至(略)5年9月9日(略)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竞租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附件(竞租人-产权竞价系统操作手册)。
一、标的物介绍:
(略)5年天长市天发南广场福彩户外销售亭经营权招租项目,位于天长市天发南广场,建筑面积约9平方米,一层;水电气情况:具备;装修情况:普通装修。
二、竞租人应具备条件: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上述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
2.标的物以现状移交,竞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标的物,认真审阅本项目公告,自行了解标的物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凡参与竞价的竞租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物,确认了解标的物范围、数量、面积等,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竞得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理。
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提出。
3.其他特殊说明:
三、租金起租价格及加价幅度:
标的物起租价(代销费):(略)
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竞价保证金:(略)元。竞价保证金须在(略)5年9月8日(略)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租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投标,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租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交易中心账户如下:
户 名:(略)
开 户 行:(略)
银行账号:(略)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略)年天长市天发南广场福彩户外销售亭经营权招租项目”保证金。
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竞得人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
五、代理服务费:
本次竞价项目由安徽建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代理费(略)0元,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给代理公司。
六、咨询、现场踏勘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略)5年9月7日(略)时止,接受咨询或预约现场踏勘(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招租人联系。
七、竞价程序:
竞租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略)(略)5年9月8日(略)时(略)分至(略)5年9月9日9时(略)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各竞租人可根据自身条件自由出价,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即限时竞价),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竞价成交后,招租人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成交结果公示3日后通知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八、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招租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承租方应按招租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禁止经营重污染、扰民、非法等业务,经营业务范围:(略)
2.在租赁期内,因城市规划调整、城市公益事业建设、征收、改造等原因,确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招租人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负责赔偿承租方因此造成的损失。房租已交未到期部分(自承租方腾空并向招租人交回之日起算),经招租人审核审批后退还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标的物不得转租。承租方转租标的物内容的,招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由承租方承担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违约责任;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应当及时腾空所有房屋,并归还招租人,承租方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特此说明。
3.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的主体结构及相关消防设施,标的物在房屋装修过程中不能破坏原始房屋状态,不得私搭乱建,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应当及时腾空房屋恢复原状,并归还招租人,承租方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
4.本次招租标的租赁期限:(略)
5.竞得人在领取成交确认书后,签订《租赁合同》前需向天长市千秋福彩管理中心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年租金的(略)%),退租时验收合格后无纠纷后(略)日内无息退还。如中标人还是前一个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可以不必再交,可继续使用上次中标缴纳还未退还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于监管水电费缴纳及赔偿固定设施的损坏等。如履约保证金不足赔偿,另行追缴。
6.其他相关要求:
(1)标的物一切以现状为准,招租人不承担任何方面维修、改造等工作。
(2)经营期间一切维修(含消防、水电管道、线路仪表灯设备、门窗等设施)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担负,同时标的物产生的治安费、卫生费、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网费等费用均由竞得人担负。
(3)中标人不得经营福彩销售以外的经营内容。请有意向的竞租人现场勘查,充分考虑。
备注:(略)
九、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租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租人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转让标的物已进行过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物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租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2.潜在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租人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3.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略)
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5.“老承租人享受优先的条件是按照财资[(略)](略)号文规定,老承租人在租赁期满之日的(略)日前,向招租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招租人审核确认。”老承租人须在竞价时间五个工作日前将招租人开具的证明(证明中含老承租人姓名+身份证号或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送至代理公司负责人处,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老承租人自行承担。
6.突发情况:(略)
7.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可以要求招租人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也可以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利害关系方提出争议情形的;
(2)在竞价过程中出现违反各相关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8.本竞价公告由招租人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代理公司:(略)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招租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略)年8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