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时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点击【办事指南】-【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资料]或“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略)窗口办理,联系电话:(略)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 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
http:(略)
4、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略)
5.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6.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7.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一份(通过系统提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评审结束后由成交人邮寄至(代理公司),未成交单位不需要提供)。
8.本项目支持节能环保产品(财库[(略)]9号)、(财库[(略)](略)号)、(财库[(略)](略)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略)](略)号)、(苏财购[(略)](略)号)、(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支持**企业(财库[(略)](略)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略)](略)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略))(略)号)、《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略))7号)、(《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略))(略)号))等政策。
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落实“信易购”应用场景的通知》(盐财购((略))(略)号),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可免费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
(略).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江苏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略).因供应商的系统环境、操作等原因导致报名、开评标过程中出现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