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略)年8月罪犯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宿州**(略)年8月罪犯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安徽省宿州**,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省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括与采购范围
2.1供货地点:(略)
2.2采购预算:(略)
2.3.最高限价:(略)
2.4采购范围:(略)
2.5供货服务日期:(略)
2.6质量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2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且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 )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略))查询结果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投标人注册指南》(网址:(略)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略)https:(略)
4.3、售价:(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