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直机关(略)年第四期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互联网访问“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网站”(网址:(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项目分包情况:(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联合体投标:(略)
(2)中小企业政策:(略)
依据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 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节能强制采购产品:(略)
(4)进口产品:(略)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方式:(略)
未通过上述网站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代表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略)
投标文件提交方式:(略)
投标截止时间:(略)
(二)开标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采取远程开标方式,请务必使用数字认证证书进行解密。
1. 开标方式:(略)
2. 开标时间:(略)
3. 投标文件解密:(略)
4. 开封报价:(略)
五、招标公告期限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醒:
2. 数字认证证书说明。投标人须使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数字认证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开启解密等相关事宜,具体要求和操作程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部分。申请办理数字 认证证书的方式详见:(略)
投标人须在“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网站”的“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CA“互认助手”软件, 通过CA“互认助手”软件校验数字认证证书的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CA绑定。 使用数字认证证书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投标人真实意思表示,由投标人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投标人应当加强数字认证证书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认证证书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应当严格数字认证证书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 操作注意事项。投标人须在“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网站”的“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软件,并使用该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可在“投标(响应)客户端”通过“环境检测”功能,对当前电脑环境以及CA“互认助手”进行检测,可在CA“互认助手”中对数字证书进行检测,避免因电脑环境或数字证书问题造成解密失败。
在解密过程中,当系统显示“解密中”时,投标文件尚未解密成功,此时请不要将数字证书从计算机USB接口中拔出或从框架协议采购系统中退出登录。
请投标人根据自身互联网网速和稳定性等多种因素,尽量提前登录框架协议采购系统,确保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开启解密等操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投标人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系统技术咨询联系电话:(略)
质疑受理联系电话:(略)
项目评审联系电话:(略)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略)年8月(略)日
如果内容不全或者附件请点击网址查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