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概况 | 出租标的名称 | 标的1:(略) |
标的现状 | 标的类型 | 房屋 |
权证号 | | 权属所有人 | |
坐落位置 | 南三道街四号院内E4-(略)栋(具体位置以出租方现场指认为准) | 出租参考建筑面积 | (略).(略)平方米 |
层数/所在层数 | | 租赁保证金 | 年租金(略)%(详询出租方) |
出租期限 | 3年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
评估报告现用途 | |
目前状况 | 闲置 |
租金递增方式 | 自租赁期第二年起,每年度租金由谊居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评估,结合巴洛克3A级景区区位优势、房屋实际状况及市场行情确定租金价格,调整租金。 | 附属设施 | |
出租底价 | 标的1:(略) |
出租标的名称 | 标的2:(略) |
标的现状 | 标的类型 | 房屋 |
权证号 | | 权属所有人 | |
坐落位置 | 南三道街四号院内E4-(略)栋(具体位置以出租方现场指认为准) | 出租参考建筑面积 | (略).(略)平方米 |
层数/所在层数 | | 租赁保证金 | 年租金(略)%(详询出租方) |
出租期限 | 3年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
评估报告现用途 | |
目前状况 | 闲置 |
租金递增方式 | 自租赁期第二年起,每年度租金由谊居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评估,结合巴洛克3A级景区区位优势、房屋实际状况及市场行情确定租金价格,调整租金。 | 附属设施 | |
出租底价 | 标的2:(略) |
出租标的名称 | 标的3:(略) |
标的现状 | 标的类型 | 房屋 |
权证号 | | 权属所有人 | |
坐落位置 | 南三道街四号院内E4-(略)栋(具体位置以出租方现场指认为准) | 出租参考建筑面积 | (略).(略)平方米 |
层数/所在层数 | | 租赁保证金 | 年租金(略)%(详询出租方) |
出租期限 | 3年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
评估报告现用途 | |
目前状况 | 闲置 |
租金递增方式 | 自租赁期第二年起,每年度租金由谊居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评估,结合巴洛克3A级景区区位优势、房屋实际状况及市场行情确定租金价格,调整租金。 | 附属设施 | |
出租底价 | 标的3:(略) |
出租标的名称 | 标的4:(略) |
标的现状 | 标的类型 | 房屋 |
权证号 | | 权属所有人 | |
坐落位置 | 南三道街四号院内E4-(略)栋(具体位置以出租方现场指认为准) | 出租参考建筑面积 | (略).3平方米 |
层数/所在层数 | | 租赁保证金 | 年租金(略)%(详询出租方) |
出租期限 | 3年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
评估报告现用途 | |
目前状况 | 闲置 |
租金递增方式 | 自租赁期第二年起,每年度租金由谊居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评估,结合巴洛克3A级景区区位优势、房屋实际状况及市场行情确定租金价格,调整租金。 | 附属设施 | |
出租底价 | 标的4:(略) |
出租标的名称 | 标的5:(略) |
标的现状 | 标的类型 | 房屋 |
权证号 | | 权属所有人 | |
坐落位置 | 南三道街四号院内E4-(略)栋(具体位置以出租方现场指认为准) | 出租参考建筑面积 | (略).(略)平方米 |
层数/所在层数 | | 租赁保证金 | 年租金(略)%(详询出租方) |
出租期限 | 3年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
评估报告现用途 | |
目前状况 | 闲置 |
租金递增方式 | 自租赁期第二年起,每年度租金由谊居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评估,结合巴洛克3A级景区区位优势、房屋实际状况及市场行情确定租金价格,调整租金。 | 附属设施 | |
出租底价 | 标的5:(略) |
出租标的名称 | 标的6:(略) |
标的现状 | 标的类型 | 房屋 |
权证号 | | 权属所有人 | |
坐落位置 | 南三道街四号院内E4-(略)栋(具体位置以出租方现场指认为准) | 出租参考建筑面积 | (略).(略)平方米 |
层数/所在层数 | | 租赁保证金 | 年租金(略)%(详询出租方) |
出租期限 | 3年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
评估报告现用途 | |
目前状况 | 闲置 |
租金递增方式 | 自租赁期第二年起,每年度租金由谊居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评估,结合巴洛克3A级景区区位优势、房屋实际状况及市场行情确定租金价格,调整租金。 | 附属设施 | |
出租底价 | 标的6:(略) |
出租标的名称 | 标的7:(略) |
标的现状 | 标的类型 | 房屋 |
权证号 | | 权属所有人 | |
坐落位置 | 南三道街七号院内E7-(略)栋(具体位置以出租方现场指认为准) | 出租参考建筑面积 | (略).(略)平方米 |
层数/所在层数 | | 租赁保证金 | 年租金(略)%(详询出租方) |
出租期限 | 3年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
评估报告现用途 | |
目前状况 | 闲置 |
租金递增方式 | 自租赁期第二年起,每年度租金由谊居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评估,结合巴洛克3A级景区区位优势、房屋实际状况及市场行情确定租金价格,调整租金。 | 附属设施 | |
出租底价 | 标的7:(略) |
出租标的名称 | 标的8:(略) |
标的现状 | 标的类型 | 房屋 |
权证号 | | 权属所有人 | |
坐落位置 | 南三道街七号院内E7-(略)栋(具体位置以出租方现场指认为准) | 出租参考建筑面积 | (略).(略)平方米 |
层数/所在层数 | | 租赁保证金 | 年租金(略)%(详询出租方) |
出租期限 | 3年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
评估报告现用途 | |
目前状况 | 闲置 |
租金递增方式 | 自租赁期第二年起,每年度租金由谊居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评估,结合巴洛克3A级景区区位优势、房屋实际状况及市场行情确定租金价格,调整租金。 | 附属设施 | |
出租底价 | 标的8:(略) |
出租标的名称 | 标的9:(略) |
标的现状 | 标的类型 | 房屋 |
权证号 | | 权属所有人 | |
坐落位置 | 南三道街四号院内E4-(略)栋(具体位置以出租方现场指认为准) | 出租参考建筑面积 | (略).7平方米 |
层数/所在层数 | | 租赁保证金 | 年租金(略)%(详询出租方) |
出租期限 | 3年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
评估报告现用途 | |
目前状况 | 闲置 |
租金递增方式 | 自租赁期第二年起,每年度租金由谊居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评估,结合巴洛克3A级景区区位优势、房屋实际状况及市场行情确定租金价格,调整租金。 | 附属设施 | |
出租底价 | 标的9:(略) |
出租标的名称 | 标的(略):(略) |
标的现状 | 标的类型 | 房屋 |
权证号 | | 权属所有人 | |
坐落位置 | 南三道街四号院内E4-(略)栋(具体位置以出租方现场指认为准) | 出租参考建筑面积 | (略).7平方米 |
层数/所在层数 | | 租赁保证金 | 年租金(略)%(详询出租方) |
出租期限 |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
评估报告现用途 | |
目前状况 | 闲置 |
租金递增方式 | 自租赁期第二年起,每年度租金由谊居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评估,结合巴洛克3A级景区区位优势、房屋实际状况及市场行情确定租金价格,调整租金。 | 附属设施 | |
出租底价 | 标的(略):(略) |
评估情况 | 评估值 | 标的1:(略) 标的2:(略) 标的3:(略) 标的4:(略) 标的5:(略) 标的6:(略) 标的7:(略) 标的8:(略) 标的9:(略) 标的(略):(略) | 账面值 | |
评估基准日 | (略)-(略)-(略) |
评估机构 | 黑龙江恒信博达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 评估报告编号 | 黑恒信博达评报字((略))第(略)号 |
核准或备案机构 | |
标的清单 | 详见下方附件下载:(略) |
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出租的范围以黑龙江恒信博达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黑恒信博达评报字((略))第(略)号 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2、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认真勘察,对出租标的的法律、自然现状及安全状况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并对标的已知和隐性瑕疵作出客观判断,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出租方承诺对出租标的现状及权属情况如实向意向承租方展示披露,如因房屋本身产生的产权、法律、安全状况等风险对承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与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无关,由出租方承担相应责任。 3、承租方装修时需要依据房屋结构装修,于装修前(略)日向出租方提供装修改造方案并同时支付装修保证金,装修保证金具体按照《房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承租方接到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装修改造。装修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改造结束后,经出租方核准通过后(略)日内,出租方将装修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方;未通过出租方核准,出租方有权暂扣装修保证金,承租方需在(略)日内进行整改,达到出租方要求后,方可退还。 4、租赁期限结束返还房屋时,对承租方添置的装修物件,在保证不损伤出租方原有设施基础上,承租方可拆除搬迁属于承租方的财产、设备等物件,对于承租方装饰、装修的与建筑物不可分离的部分,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收回,对此出租方不予补偿。5、首年租金交纳到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进行结算,第二年起租金交纳到出租方指定账户。6、具体租赁期限起止时间以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房产租赁合同》为准。7、意向承租方在取得承租资格后,如利用标的房屋进行经营须自行办理符合其经营行为的相关证照。标的房屋是否可以用作生产经营,需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自行与相关主管部门及出租方确认,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8、标的租赁期间的各项费用按承租方与出租方最终签订的《房产租赁合同》约定进行支付。承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具体按照《房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9、自租赁期第二年起,每年度租金由谊居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评估,结合巴洛克3A级景区区位优势、房屋实际状况及市场行情确定租金价格,调整租金。 (略)、本项目接受个体工商户、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报名,不接受自然人(个人)报名,详见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明细》。(略)、出租方与承租方自行协商交付租赁物。(略)、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物部分或全部转租。(略)、相关及其他未尽事宜,以承租与出租双方签订的《房产租赁合同》为准。(略)、本项目可线上申请电子保函并通过办理电子保函缴纳保证金,保证金显示缴纳成功以开具的电子保函为准,具体详情请见《电子保函办理指南》。保函无法转成交价款,成交后,请交齐全部成交价款。请选择电子保函方式的意向方及时完成申请资料填写等工作,注意各开函机构开函时间,以免因未成功开具保函,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电子保函办理指南》在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政务服务栏目中下载。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委托发布出租公告,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及工作人员对标的所作的介绍说明, 仅供参考,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略)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略) 法定代表人:(略)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哈尔滨好民居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略)年第7次董事会) |
出租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名称:(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