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略)
拉萨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监测系统建设工程项目-监理的潜在响应人应在拉萨市城关区波林卡路(略)号写字楼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9月8日(略)时00分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根据《财库((略))(略)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3)根据《财库((略))(略)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略)〕(略)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略)〕(略)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供应商需具有通信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5年8月(略)日至(略)5年9月3日,每日上午9时(略)分至(略)时(略)分,下午3时(略)分至6时(略)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账号名称:(略)
账 号:(略)
开户银行:(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年9月8日(略)时00分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年9月8日(略)时00分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2.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略)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