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辽宁省朝阳水文局胡家屯水文站(略)年水毁修复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略)
对朝阳水文局所属 (略) 年受到水毁的胡家屯水文监测站点进行修复。主要包括工程建设、仪器设备购置、流量率定与比测、系统安装运行调试、雨量场迁移、应急供电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站内场地加宽、新建观测道路工程、观测道路绿滨垫防护、石笼护坡修复、安全警示标识牌、废弃缆道房拆除、新建缆道房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六、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过程中,应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的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因未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除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外,还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存储的备份文件(PDF格式,需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章),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性承诺函”,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4、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并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或递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或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等所有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