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采购管理办法规定,拟向社会组织或机构公开购买人和示范基地部分农机设备、办公设备、农资等搬迁至南沙基地的委托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
二、项目名称:
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人和示范基地设备搬迁至南沙基地的委托服务
三、项目内容及预算:
本次搬迁服务为采购人归属的设备资产(清单见附表1),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设备的拆卸、运输、装卸工作,并确保整个搬迁过程中所有资产的安全。
预算:(略)
完成时间:(略)
四、申请主体资格要求
1.申请单位必须是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2.申请单位必须具备开展设备搬迁服务的资质,申请单位必须到现场进行查验。
3.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具体要求
(一)申请方法
公告时间为自发布公告起7日。申请单位须在(略)年9月2日前,将申报材料(含所有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交至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岗尾村广州市现代农业装备示范基地(以寄出时间为准)。
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具备开展农机设备搬迁服务能力的相关证明;
5.项目委托申请书(含报价,详见附件2);
6.以上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并密封。
(二)现场查验安排
到现场查验的申请企业,请于(略)年8月(略)日上午9:(略)
六、评审办法
1.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将由评审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对投标单位进行综合评定,按照得分最高者择优确定承接单位。如公告7天申请单位超过3家(含3家),将依照《评审标准》(详见附件4)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评定后择优选择1家作为项目承担单位;如公告7天申请单位不足3家,则自动顺延5天,仍只有1家且申请符合要求的,可以直接选定为项目承担单位。
2.选定服务单位后将选定结果在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公示,中标单位接到结果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签订服务合同。
七、服务地点
搬出地址:(略)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附件:(略)
2.项目委托申请书
3.报名表
4.评审标准
附件1-4.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