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东兴实验学校(启阳校区)操场、连廊及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临沂东兴实验学校(启阳校区)操场、连廊及配套工程招标公告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临沂东兴实验学校,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略)
2.项目地点:(略)
3.标段划分:(略)
4.工期要求:(略)
5.资金来源:(略)
6.质量要求:(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投标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略)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根据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临公管办〔(略)〕3号)规定对于临沂市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单位在参与招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信用承诺后,免缴投标保证金。获得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交《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缔约责任。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时间:(略)
2.获取方式:(略)
3.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2.递交方式:(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日 期:(略)
监管部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