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提供(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期(截止开标当天为止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需提供(略)年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证,并提交相关缴费凭证证明(依法免缴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需提供(略)年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社保的缴纳凭证,依法免缴、合并缴纳或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
(6)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录;(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最终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略)〕(略)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略)〕(略)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略)〕(略)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施工能力;(2)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以上人员相互之间不得互相兼职,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只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