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殷都区西郊乡史车村幸福嘉园结算评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略)
5.2.质量要求:(略)
5.3.服务地点:(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9、是否面对中小企业:(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给予处罚。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给予处罚。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7)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加盖盖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9)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 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4.售价:(略)
注:(略)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书
以上涉及人员均提供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均需现场查验原件留存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略)
2.递交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略)
2.开标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