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鄞江镇梅园村应家畈地块项目自来水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略)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编号:(略)
2.2项目名称:(略)
2.3预算金额:(略)
2.4招标范围:(略)
2.5建设规模:(略)
2.6施工总工期:(略)
2.7质量要求:(略)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的基本条件:(略)
3.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投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结果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略)年9月(略)日(略)点(略)分)前进入(海曙基层小型平台:(略)
(备注:(略)
4.2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元,售后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投标人应于(略)年9月(略)日9点(略)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略)号,具体场所详见当日开标大厅电子公告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2本次招标将于(略)年9月(略)日9点(略)分(北京时间)在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略)号,具体场所详见当日开标大厅电子公告栏)进行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略)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略)
(2)形式:(略)
操作说明:(略)
注意事项:
1)请仔细核对您的企业信息,如果账户信息不完善或不正确,请进入企业库中变更,避免无法正常退款;
2)确认投标标段信息及支付费用后,提交订单;
3)如果下单异常,无法获取缴纳账户,请联系系统管理员;
4)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5)投标保证金退还请联系保证金咨询联系人李老师:(略)
7.2公告发布媒介:(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