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第五批省级标准化考场建设政府采购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济宁市第五批省级人事考试标准化考场建设政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略)(略)年9月2日(略):(略)(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略)
2、省网项目编号:(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或者终止采购的可能性,投标请慎重。
5、最高限价:(略)
6、采购需求:(略)
7、履约时间:(略)5日历天供货安装完毕。
8、质量保证期:1年。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略)、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略)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略) 万元的,从其规定)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
5 .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信用中国(山东)”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
6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 .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总公司与所有分公司之间,只允许一家投标。
三、获取询价通知书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4、售价:(略)
四、参与本项目与提交响应文件
凡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略)
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的供应商应先办理注册(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用户注册-政府采购)。所有项目全流程电子化并无任何纸质文件,所以注册后必须办理CA及电子签章,CA、电子签章办理及系统操作咨询:(略)
1、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间:(略)
2、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
五、解密时间
时间:(略)
操作:(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必须同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我要注册,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主页右侧系统入口下面的供应商注册。
2、询价通知书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询价通知书的时间),请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询价通知书。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同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时发布。请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更正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潜在供应商。
4、本项目的成交公告及废标公告将同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时发布。在成交公告中将公示成交价格、评审结果和被废标供应商的废标原因,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未成交供应商其未成交的原因及被废标供应商的废标原因;在废标公告中将公示被废标供应商的废标原因及整个项目的废标原因,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废标原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或登录系统在“在线提问列表”功能中找到本项目,进行提问。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略)年8月(略)日
如果内容不全或者附件请点击网址查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