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我司根据工程项目需要拟组织公开比选,并确定中选人。具体比选事项内容如下:(略)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地点:(略)
三、比选范围:(略)
四、比选内容:(略)
五、工作期限:
合同期自签订之日起计暂定一年,期满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六、项目周期性用工人员的招录与变更:(略)
七、合同价格形式:(略)
八、承包方式:(略)
九、评审办法:(略)
十、最高限价:
1.按参选人实际支付给项目周期性用工人员工资,另计取7%的综合管理费(含税)作为本项目最高限价。
参选人承诺的报价(单价及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2.本项目暂估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仟陆佰万元整(¥(略).(略))。
十一、资格审查要求:
本项目比选人对参选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凡有能力承担本比选公告所述比选内容的单位均可参加比选。具体资格审查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签字完整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委托代理人社保缴交证明资料;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
2.参选人应为漳州市本地企业(核查标准为营业执照中住所在福建省漳州市范围含县域),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具有经有关主管部门年审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参选人按要求提供参选承诺函,其报价应符合比选文件的相关规定。
5.按比选文件的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并提供比选保证金缴款凭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6.参选人须根据比选文件中“比选申请书的编制格式、签署及密封”要求编制比选申请书,参选资料符合比选文件相关规定。
7.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略)
十二、比选保证金:(略)
十三、领取比选文件地点及时间:
1.领取方式及地点:(略)
2.领取时间:(略)
3.联系人:(略)
十四、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将在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s:(略)4个日历天。
十五、其他
1.若参选人已入驻城投集团供方资源且经考核企业信用评分低于(略)分的、被禁止承揽城投集团业务期间或被城投集团列入黑名单的,将不得参与本次招选活动。
2.参选人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本条款所指对象以当前存续者为限,既往历史不在此列)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否则均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比选保证金,暂停参与后续的招选活动。
(1)与参选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具有共同上(或下)级单位;
(2)参选人之间具有共同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以及公司高管的;
(3)参选人注册地址完全一致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参选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与其他单位参选单位的参选人员身份证件地址一致的。
比选人:(略)
日 期:(略)
一期公告附件附件可下载附件列表
比选公告.pdf mainBody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