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储量:(略)
开采标高:(略)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略)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略)<四川省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自然资发〔(略)〕(略)号)相关要求,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并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相关责任,承担拟出让采矿权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义务。
(二)竞得人竞得采矿权后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时同步签订《绿色矿山建设协议》,严格按照绿色矿山建设和申报标准开展绿色矿山建设、申报、运营管理工作,达到绿色矿山标准。
拟出让年限:(略)
起始价:(略)
起始出让收益率:(略)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利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二)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四)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略)
挂牌时间:(略)
网上交易:(略)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略)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略)
申请报名方式:(略)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略)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二)挂牌竞价
1、挂牌报价
(1)取得挂牌报价资格的竞买人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挂牌报价时限内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初次报价必须大于或等于起始价,挂牌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为竞价阶梯规定数额或其整数倍。在报价期内,可多次报价。符合条件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
(2)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3)挂牌报价截止时,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竞得人:(略)
八、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采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规定对相关失信单位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矿产资源开采具有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抗力和政策变化风险,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
(二)矿产资源开发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相关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采矿权资源储量、品质、开采条件等出具的保证。本次出让不组织现场踏勘,建议竞买人自行现场踏勘,对出让范围内可能存在的村庄、道路、水体、地下管线、地表附着物等外部条件做充分了解,并做好相关风险评估。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即视为竞买人对拟出让采矿权现状已完全认知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竞得人不得以资源储量、品质、开采条件等因素为由对成交结果、签订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不得要求退款、索赔和退还交易服务费、出让收益等。
(三)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权的权利,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和其他物权,临时使用矿区范围内的土地、地上附着物、建构筑物等补偿费用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需充分了解林地使用审批、安全许可审批、土地使用审批相关政策及风险,自行负责办理采矿权登记、安全许可、林权许可、用地许可等相关行业法律法规手续,并自行承担行业政策不确定因素造成的相关风险。
(四)竞得人须按照应急管理部门和屏山县政府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在采矿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及安全风险等,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五)《风险提示告知书》提及的其他情况。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若对公告内容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或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竞买人一经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矿业权现状、出让程序及所列条件等所有公告内容完全了解并认可,对交易矿业权存在异议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得人如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缴纳交易服务费、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竞得人如不按合同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出让人有权解除采矿权出让合同,收回采矿权,按程序将失信人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详见出让公告。
本公告在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年(略)月(略)日
相关项目:(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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