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变卖,已按照前述规定通知了案件的当事人。
变卖公告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起(变卖期(略)日,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略)
一、变卖标的:(略)
标的物位于:(略)
特别说明:(略)
评估价:(略)
二、竞买人条件:(略)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受托人才能报名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办理交接手续,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个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联合竞买协议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才能报名进行联合竞买。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优先购买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报名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变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特别提醒:(略)
四、本次变卖为增价变卖,变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略)
五、变卖方式:
(一)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标的物变卖价全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变卖预缴款,即为参与司法变卖前需报名缴纳的款项。
(二)网络司法变卖期为(略)天,如有竞买人在(略)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略)小时竞价倒计时;(略)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略)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由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垫付税费。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竞买人拟参与竞拍的,应于竞价结束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报名。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额外支付钱款,变卖预缴款会直接转到法院账户。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变卖余款在变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支付尾款时提请买受人添加备注“案号+竞买人姓名+标的物”具体详情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略)
特别提醒:(略)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重庆创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略)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电话:(略)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略)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查室监督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略)
附:(略)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