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开发区公务用车加油、维修、保险、租赁服务征集公告
项目概况
沧州开发区公务用车加油、维修、保险、租赁服务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征集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等内容。并于(略)年9 月(略)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约期限:(略)
本项目联合体投标:(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略)
地点(网址):(略)
方式:(略)
售价(元):(略)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
投标地点(网址):(略)
开标时间:(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略)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登录系统(网址:(略)
注:(略)
3.采购监督部门:(略)
4.本项目发布的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投标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潜在投标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做好远程投标、解密等工作。
6.本项目采用“双盲”及“分散”的评审方式。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7.采购方式:(略)
8.评标方法和标准:(略)
9.投标人认为征集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其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递交招标代理机构;逾期视为认同征集文件全部内容。
七、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