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转让标的为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超声波探伤仪、测量仪等(略)项报废资产转让;本次转让资产均为废旧资产,转让方不保证资产的完整性,具体详见资产清单,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交付以实际勘验为准,照片及资产清单仅作参考,本次结算金额为资产含税总价。 2、最终受让方受让标的后不允许进行二次利用,如因受让方擅自二次利用标的物所产生的相关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标的勘验时间为公告期工作时间,提前预约勘验,勘验地点:(略) 4、本次标的转让后,资产转让方依据税务局相关规定开具发票。 5、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转受双方服务费最低(略)元。 6、《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备查。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7、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8、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9、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