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开展好发展党员工作,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组织部将组织开展呈贡区(略)年发展对象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第二期)。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略)年版)〉的通知》(昆财综〔(略)〕(略)号)文件规定,对此次培训中部分服务事项将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呈贡区(略)年发展对象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第二期)(根据《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略)年版)》,目录代码:(略)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略)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负责制作呈贡区(略)年发展对象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第二期)的学员手册、准备会议基本物料、聘请培训讲师、提供餐饮服务等工作。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略)
(二)资金来源:(略)
六、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应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如: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三)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具备承接类似培训班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五)参与人员能接受相关保密审查等。
七、目标要求
(一)服务方需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开展好培训期间服务保障工作。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承接方在完成培训班期间的保障工作后,需配合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组织部完成后续相关事宜。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略)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略)〕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略)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范围,按照单位内控、财务制度执行购买计划。
九、资金支付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费用。
十、响应方式
公示期为(略)年8月(略)日到9月1日,凡有意参加者,请于(略)年9月1日前报名响应。
联系人:(略)
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组织部
(略)年8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