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就其所需(略)-(略)年度新增医学检测委托检验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略)
1.2项目编号:(略)
1.3项目预算:(略)人民币(略).5万元/年 ;标段二人民币3.5万元/年;标段三人民币2.5万元/年,3年。
1.4最高总限价:(略)
二、项目需求
2.1采购需求:(略)
2.2履行期限:(略)
2.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三、投标商资格要求(以下资质均需分别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即(略)年2月-(略)年7月期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需具备的特定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略)
1、供应商检测所属实验室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其中感染类诊疗科目需包含医学检验科,血液类诊疗科目需包括血清学,代谢类、生殖类诊疗科目需包括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的《技术验收合格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4、供应商检测按要求办理相应的检验项目登记,实验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专项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者转包。
四、领取磋商文件
1、时间:(略)
2、线上报名:(略)+标段号(如有)+联系人+联系方式”,未按照要求格式发送视为报名不成功。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略)
2、磋商响应文件接收要求:(略)
3、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采购人组织评审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逾期或者提交不成功后果自负。
4、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略)
5、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八、采购项目联系信息
项目联系人:(略)
招标联系人:(略)
技术咨询联系人:(略)
投标人可联系以上人员充分了解项目实际情况。
联系地址:(略)
附件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