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XCQ(略)
受象山县工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定于(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省象山县象山港路(略)号)四楼开标大厅(或拍卖厅)举行租赁权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
二、注意事项:
(1)出租标的不包含原承租人投入的设备及由原承租人在出租人原有设备基础上改装的设备(不包含部分详见附件清单),请意向承租人务必联系出租方现场看样了解实际情况。
(2)标的成交后,如新承租人竞得租赁权给予1个月装修改造免租期;如原承租人竞得租赁权,无免租期;租期内租金不递增。
(3)出租标的为工业厂房(适合水产加工类),具体经营用途须符合当地规划、卫生、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门的限制和要求,承租人如有违反,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4)承租人不得任意改变标的用途。不得利用承租标的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5)租金一季度一付,每季度提前(略)天支付,先付后用;
(6)承租人须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成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7)租赁起止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标的展示、报名登记时间:(略)
四、报名登记地点:(略)
标的看样地点:(略)
五、报名办法:
1、竞买人须在(略)年9月(略)日(略)时前将拍卖保证金缴付至象山县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企业报名必须以本企业对公账户汇保证金,开户名:(略)
2、竞买人随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身份证或相应的营业执照副本、公章)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授权他人的则出具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六、交易服务费的支付:(略)
七、失信人员和失信企业不得参与竞买。
八、拍卖方式:(略)
九、联系电话:(略)
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象山)网址:
https:(略)
十一、详细情况见本次拍卖须知。
宁波市产权拍卖有限公司
(略)年8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