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兰山区城市小微空间建设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略)年兰山区城市小微空间建设项目(二期)已经有关部门批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略)
2.项目地点:(略)
3.资金来源:(略)
4.计划工期:(略)
5.质量要求:(略)
6.标段划分:(略)
一标段:(略)
二标段:(略)
三标段:(略)
四标段:(略)
五标段:(略)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并遵守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
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3.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单位超过9家时按照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取前9名,资格审查的单位不超过9家时,按合格制进行审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日期:(略)
2.获取方式:(略)
3.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网址:(略)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
2.逾期送达(上传)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等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才可以参加投标。
3.递交方式:(略)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根据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临公管办〔(略)〕3号) 规定对于临沂市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单位在参与招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信用承诺后,免缴投标保证金。获得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交《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缔约责任。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才可以领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略)
2.获取方式:(略)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日期:(略)
递交方式:(略)
2.开标日期:(略)
地点:(略)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临沂市不见面开标及远程评标操作手册》及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日期:(略)
监管部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