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RoHS实验室建设技术服务项目W(略)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服务内容
(一)实验室硬件建设技术支持服务
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略)-Q-(略))及其配套系列国家及行业标准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指标和参数,协助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指导建设RoHS检测实验室,包括实验室整体装修指导,各功能间布局设计,操作台、实验设备等各项指标校准,实验环境要求指导等内容。
(二)实验室体系建设服务
1.开展RoHS实验室建设及资质办理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能力认可管理体系策划、文件编写,参考国家级RoHS检测实验室(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RoHS检测实验室)管理体系建设标准化的相关要求,指导和协助完成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及相关记录表格的编制。
2.指导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填写 RoHS 实验室建设及资质办理的实验室能力认可(CNAS)中英文、CMA 申请材料。
3.指导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RoHS 实验室建设及资质办理
的实验室管理体系运行:(略)
(三)实验室资质认定及能力认可技术咨询服务
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略)版)、《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 (略)-(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略)号)、《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略)号)、《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ISO/IEC (略):(略)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应用要求》(CNAS-CL(略)-G(略):(略)
及 RoHS 实验室建设及资质办理的相关指南,对照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RoHS 实验室的实际情况,指导和协助梳理参加实验室能力认可的检测项目,指导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RoHS 实验室能力建设和完善,检查申请实验室能力认可的检测项目的运行符合程度,按照要求指导改进,为沈阳航空航天大学RoHS 实验室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能力认可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四)实验室人员培训服务
根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要求对 RoHS 实验室建设及资质办理的相关人员进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内容开展培训;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能力认可管理体系宣贯,开展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相关知识培训及考试;按照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对实验室认可要求,开展实验室人员技术专项培训工作,通过此专项培训,确保检测人员精准掌握 RoHS 检测技术,满足中国合格评定国家
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要求,同时提升实验室在电子电气产品合规性检测领域的竞争。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相关要求。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略)分钟。供应商可自行在本单位进行电子解密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将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