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市分公司
食堂副食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市分公司食堂副食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市分公司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市分公司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现委托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招标范围:(略)
2.3项目性质:(略)
2.4标包划分:(略)
2.5服务期限:(略)
2.6预算金额:(略)
2.7服务地点:(略)
2.8质量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略)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略)
3.6严禁列入招标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不得转包、分包,否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9其它资格要求:(略)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
5.2地点:(略)
5.3方式:(略)
5.4售价:(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ec.pic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略)trade.com.cn)”上发布,除上述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8.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略)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地址:(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