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性质用途:(略)
二、位置及面积:
1、位置:(略)
2、望江小区设计户型为占地面积(略)平方米、(略)平方米、(略)平方米三种,余家园小区设计户型为占地面积(略)平方米。宅基地户型面积和建设要求等具体详见小区规划设计图纸。
三、本次集体土地宅基地竞投对象:(略)
四、宅基地取得方式:
1.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根据实际到场参加宅基地有偿竞价选位投标户数确定选位宅基地数。
3.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
4.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投标底价确定最终中标者的原则。
5.农户需按国家“一户一宅”的政策选择宅基地。
五、有关事项
1、竞价选位时间:(略)
2、地点:(略)
3、竞价选位设最低限价(望江小区按建筑占地面积,带筏板的每平方米(略)元,不带筏板的每平方米(略)元,店面房每平方米(略)元;余家园小区按建筑占地面积每平方米(略)元。竞价采用明标多轮的方式进行报价,报价上不封顶。
4、所有参与竞价选位的农户须交(略)元竞价保证金,未中标者保证金退还(不计利息),中标的转为宅基地有偿选位费(中标后如反悔的保证金没收)。竞价保证金缴款账号全称:(略)
5、竞价选位方式及中标确定:(略)
6、所有竞价取得宅基地的农户必须当场签订宅基地选中通知书。
7、投标成功的搬迁户,需在(略)年(略)月(略)日前缴足宅基地有偿竞价选位价款,同时必须在(略)年(略)月(略)日前完成拆房退地验收合格〔以收到属地镇村拆房退地协议原件、属地镇村拆房退地验收单(房屋腾空交付验收单或房屋拆除验收单等原件为准〕,若未在(略)年(略)月(略)日前缴足宅基地有偿竞价选位价款的,或未在(略)月(略)日前完成拆房退地验收合格的,视为自动放弃,宅基地由上余镇人民政府收回,保证金没收。
8、建房临时用电及用水由农户自行向供电及自来水公司申请,镇、村予以协助。
9、所有参与竞价选位的人员必须与“大搬快聚”搬迁农户公开公示确认无异议后的名单姓名一致(且必需符合迁建安置条件),中标后不能更改姓名,否则作自动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处理。
(略)、参加竞价选位的对象为选房户户主或配偶,如户主或配偶确因年老或者其他原因不能亲自参加竞价选位的,可委托成年家庭成员或者亲属代为参加。代为参加竞价选位的,须出具书面投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略)、小区的建房管理严格按照《江山市农村村民建房批后管理办法》(市委办〔(略)〕(略)号)执行。房屋建筑设计图纸由镇政府统一提供。建房户不得私自改变外观结构。
(略)、为保障农户在建房施工中出现意外事故能得到一定的资金补偿,要求建房户在开具动工证之前自行办理好建房施工保险手续。
(略)、未经建房审批不得动工建设;建房审批完成后地坪标高由小区施工员统一定稿放样,房屋建好经镇村验收合格后,方可全部退还建房履约保证金。
(略)、宅基地规划管理要求:(略)
(略)、严格禁止私下转让宅基地,由此产生的不能办证、过户等后果自负。一经发现,宅基地由上余镇人民政府负责收回。
(略)、投标成功的搬迁户在(略)年(略)月(略)日前完成拆房退地验收合格,并在(略)年(略)月(略)日前缴足宅基地有偿竞价选位价款的,在办理好户口迁移手续后,方可进行建房审批。
六、宅基地竞价款交清时须签订建房协议书及建房安全生产责任书,在签合同时要求带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簿。
七、在建设过程中要服从上余镇的统一管理。
八、江山市上余镇人民政府对本竞价须知拥有解释权。
江山市上余镇人民政府
(略)年 8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