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经大陈乡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大陈乡早田坂村凤山安置小区宅基地有偿选位对外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经大陈乡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对大陈乡早田坂村凤山安置小区部分宅基地采用有偿竞价选位方式公开招标。此次参加招标的共计1处宅基地,具体位置见附图。
二、报名条件及提供资料
1、报名条件:
户籍关系是江山市大陈乡在册户籍人口,符合一户一宅条件且满足房屋批建条件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江山市大陈乡农村家庭户。
2、报名时需提交资料:
报名时需提供户主身份证、户口本、原有老屋土地证及复印件。报名人需经村、乡两级审查通过后,方可报名参加选位。报名资料费(略)元,售后不退。
三、竞价方式
本次标的采用有底价的一次性填价竞价方式。每处宅基地投标人数满三人以上(包括3人)方可开标,招标标底价为(略)元/平方米,以暗标的方式招标,出价高于起始价的最高者为预竞得人,如出现相同标价时,以抽签决定中标人。报价尾数以元为单位。中标者不得参与二次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时间:(略)
2、报名地点:(略)
3、竞价选位时间:(略)
4、竞价选位地点:(略)
5、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略)
五、竞价保证金的交纳
竞价保证金(略)元,现金用信封封好带至竞价现场交给工作人员,中标者保证金将自动抵扣宅基地有偿选位费,未中标者竞价结束后保证金现场退回。
六、有偿选位费的缴纳
中标农户经公示后(略)日内,向大陈乡人民政府全额缴纳宅基地有偿选位费。逾期未缴纳选位费的,竞价保证金将予以没收,并取消中标资格。
七、建房要求
1、中标户须缴足建房履约保证金后,方可进行私人建房报批手续。建房履约保证金的管理依照江土资【(略)】(略)号文件执行。
2、根据一户一宅要求,原有集体土地上住宅必须按政策、法规处置到位(拆除、调剂等)。
3、在取得农村建房用地许可证、动工证后农户方可动工建设,否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按违章建筑拆除。
4、农户必须在中标一年内开工建设,逾期未动工的宅基地予以收回。
5、施工建设必须严格按安置小区规划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更改。
6、农房完工后相关人员将进行验收。
八、其他要求
1、交易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9月5日(略)时(略)分,地点为江山市大陈乡三楼会议室。
2、有意者请自行到江山市大陈乡早田坂村现场踏勘。
江山市大陈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年8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