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国家能源局或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要求:(略)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略)
(5)供应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 ①时间要求:(略)
(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略)
(7)业绩要求 ①投标人(略)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杆线迁移工程)。 ②项目经理(略)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以来在投标人工作时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杆线迁移工程)。
(8)动态考核:(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1.磋商保证金:(略)
2.采购信息发布媒介:(略)
3.现场踏勘:(略)
4.注意事项:
(1)潜在供应商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须持经注册的CA证书。未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的潜在供应商,请至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略)号(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西南角)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政务CA窗口办理,电话:(略)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泰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规定,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电话:(略)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