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略)
6.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6.4.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5各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勘察,各投标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须充分了解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在随后的采购活动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因勘察不到位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并自行承担因了解不充分而影响报价准确性的风险。
6.6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7.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6.8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6.9 如在开标时间发生系统崩溃等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开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将延迟开评标,具体开评标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