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平市(略)年省道长春经济圈环线长春四平界至伊丹镇和伊通满族高级中学至一级路起点段路面改造工程已列入养护计划,施工图设计已由吉林省公路管理局以吉公路技【(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吉林省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及项目实施管理法人为四平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规模:(略)
2.2.1长春四平界至伊丹镇段,起点位于长春四平界,桩号为K(略)+(略),经孔家店村、大岭村、东沟屯,终点位于伊丹镇,桩号为K(略)+(略),路线长7.(略)公里,采用设计速度(略)公里/小时的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略).0米,路面宽度9.0米。共有小桥2座,涵洞(略)道,与等级路平面交叉(略)处。维修利用桥涵设计荷载等级维持原标准。
2.2.2伊通满族高级中学至一级路起点段,起点位于伊通满族高级中学,桩号为K(略)+(略),终点位于一级路断面起点,桩号为K(略)+(略),路线长1.(略)公里,采用设计速度(略)公里/小时的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路基路面同宽(略).5米。共有涵洞2道,与等级路平面交叉9处。维修利用涵洞设计荷载等级维持原标准。
2.3监理服务期限:(略)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1)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或乙级《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
(2)具备(或其下属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或乙级《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投标人(指根据厅公路字〔(略)〕(略)号文件要求应进入名录的监理企业)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略)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或乙级监理资质,并至少承担全部施工监理工作。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略)
4.2本次招标全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使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做好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全面运行工作的通知》(吉政数联〔(略)〕5号)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略)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和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本次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开。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监督部门:(略)
初审:(略)
复审:(略)
终审:(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