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略)
招标方式:(略)
开标时间:(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中煤(略)年度第二批重要设备集中采购【标段(略)】【采煤机全生命周期】项目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集采分签方式实施集中采购工作。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简介
中煤山西公司峁底煤矿、原相煤矿计划与租赁公司租赁成套综采设备,为保证及时交付及后续配套服务质量,计划采购所需采煤机及配套全生命周期服务。
2.1.2招标范围
1、设备采购明细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交流电牵引采煤机 | MG2×(略)/(略)-AWD | 1 | 台 | |
2 | 交流电牵引采煤机 | MG(略)/(略)-WD | 1 | 台 | |
3 | 专用工具 | | 5 | 套/台 | |
4 | 随机备件 | | 1 | 套 | 提供不低于设备总价3%随机备件 |
2、全生命周期服务内容
(1)配件寄售:(略)
(2)大修服务:(略)
2.2资金落实情况:(略)
2.3交货期:
(1)设备到货日期:(略)
(2)寄售服务期:(略)
(3)大修服务日期:(略)
2.4交货地点:(略)
2.5合同签订:(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
3.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
3.3投标人自(略)年(略)月(略)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所投同类产品(采煤机)须具有不少于5台套,单摇臂截割功率≥(略)kW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业绩及中标通知书作为证明材料,须明确标的物的名称、主要参数及规格等);
3.4所投产品(采煤机)须具有效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
3.5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略)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证书;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未提供的设备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查询为准,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专家组查询复核,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略)
4.2意向资料递交时间:(略)
4.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略)
4.4投标意向资料递交及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1)投标人须在“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略)
(2)投标人根据页面提示上传投标意向资料(证明满足本章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提交项目联系人等信息;投标人意向资料通过后,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投标人可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在线自行打印(标书费发票仅提供电子普通发票,标书费发票生成下载有效期为3个月,逾期将不可再生成电子发票并下载,详询客服电话:(略)
5.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应于(略)年9月(略)日 (略):(略)
6.开标
定于(略)年9月(略)日 (略):(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煤招标与采购网发布。
8.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名称:(略)
联系人:(略)
地址:(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略)
地址:(略)
邮编:(略)
项目联系人:(略)
其他联系人:(略)
9.电子招标投标注意事项
9.1投标人须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略)
9.2如有意向参与项目投标,请见客服中心-常用文件-意向资料递交指南,登录后在项目下递交投标意向资料。
9.3标书费用须在线支付,支付完毕后可在线自行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效期为三个月。
9.4电子招标投标项目,投标人须办理CA证书(本CA证书为本平台专用,与其他平台CA证书不能通用),办理方式详见客服中心-常用文件-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9.5投标文件制作须下载投标客户端,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到“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略)
9.6投标过程中如有项目信息疑问,请与项目联系人沟通。如有操作疑问,请咨询平台客户服务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略)
工作时间:(略)
客服联系电话:(略)
客服联系QQ:(略)
CA联系电话:(略)
项目经理签名:</p)
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章)</p)
附件下 载请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