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琅琊东路(略)号(水石嘉园)商办楼(略)室项目(二次)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略)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于(略)年9月8日(略)时至(略)年9月9日(略) 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略)
注:(略)
一、竞价标的物:(略)
滁州市琅琊东路(略)号(水石嘉园)商办楼(略)室项目(二次)。本次招租共有1个标的物:
滁州市琅琊东路(略)号(水石嘉园)商办楼(略)室项目(二次),建筑面积为(略).(略)平方米,(略).(略)元/年,租赁期为3年;
二、重大事项披露:(略)
1、承租方应按招租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禁止经营生产加工、有环境和噪音污染的项目以及重点防火单位消防要求禁止的项目,店面装修须服从市容局的相关规定,竞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房产,招租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2、在租赁期内,因城市规划调整、城市公益事业建设、征收、改造等原因,确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负责赔偿承租人因此造成的损失。房租已交未到期部分(自承租人腾空并向出租人交回之日起算),经出租人审核审批后退还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标的物不得转租。承租人转租标的物内容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由承租人承担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违约责任;如确需转租,须经滁州市供销社总公司同意。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所有房屋,并归还招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特此说明。
3、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的主体结构及相关消防设施,标的物在房屋装修过程中不能破坏原始房屋状态,不得私搭乱建,如确需改变主体结构及相关消防设施,须经相关部门批准验收;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房屋恢复原状,并归还招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
4、本次招租标的租赁期限及支付方式:
(1)租赁期限:(略)
(2)租金支付方式:(略)
5、《租赁协议》签订前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竞得年租金*(略)%,履约保证金用于监管水电费缴纳及赔偿固定设施的损坏等。如履约保证金不足赔偿,另行追缴。退还时间:(略)
6、其他相关要求:(略)
备注:(略)
三、租金价格、保证金及加价幅度:(略)
滁州市琅琊东路(略)号(水石嘉园)商办楼(略)室项目(二次),建筑面积为(略).(略)平方米,(略).(略)元/年,租赁期为3年。
起始价为:(略)
a)竞价保证金须在(略)年9月8日(略)时前交纳完毕;竞价保证金须从竞价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投标,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竞价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竞价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竞价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户 名:(略)
开 户 行:(略)
银行账号:(略)
a)交纳竞价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滁州市琅琊东路(略)号(水石嘉园)商办楼(略)室项目(二次)”保证金,竞价保证金汇款信息需与项目标段号对应。
b)本标的物竞价款在成交确认通知书发放后7日内缴入滁州市供销社总公司指定账户(竞得后由处置单位提供),转账时备注:滁州市琅琊东路(略)号(水石嘉园)商办楼(略)室项目(二次)租金。
c)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注意:(略)
②若存在不予退还竞价人竞价保证金的情形,由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③放弃竞得资格的竞价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价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六、竞价人应具备条件:(略)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
2、竞价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租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竞得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滁州市供销社总公司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价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并确认了标的物现状及招租文件中的各项条款。
3、竞得人须在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公司拿竞价成交通知书,拿到竞价成交通知书的(略)日内,主动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协议》,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租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招租。
七、咨询、看样的时间:(略)
八、竞价方式:(略)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拍时间只剩最后5 分钟时,5 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 5 分钟。
九、特别提醒:(略)
a)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滁州市供销社总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b)竞价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c)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d)标的物相关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e)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实际不能办公、营业,此种情形下,招租单位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装修期间的租金。招租单位给予装潢期两个月,承租人的装潢期包含在承租期内,自合同签订次日起计算,装修期内不收取租金。在装潢期内因使用而产生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承租人仍然需要支付。
f)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略).(略)元。由招租单位在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后支付给代理公司。
g)竞价成功后竞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竞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竞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滁州市供销社总公司有权组织重新竞价。
h)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租须知。
十、联系方式:(略)
招租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公司:(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年8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