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年村居公益法律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略)-(略) (略):(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北京市房山区司法局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招录一批符合要求的律师事务所为区县内各乡镇、社区居民提供公益法律服务,根据房山区各乡镇、社区分布情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略)个分包进行服务采购。
详细分包列表如下:
分包编号 | 服务区域 | 年度补助金额 即采购控制限价(元) |
乡镇街道 政府 | 社区村 总数 |
第一包 | 拱辰街道 | (略) | (略) |
第二包 | 西潞街道 | (略) | (略) |
第三包 | 良乡镇 | (略) | (略) |
第四包 | 阎村镇 | (略) | (略) |
新镇街道 | 2 |
第五包 | 长阳镇 | (略) | (略) |
第六包 | 青龙湖镇 | (略) | (略) |
第七包 | 城关街道 | (略) | (略) |
第八包 | 窦店镇 | (略) | (略) |
第九包 | 周口店镇 | (略) | (略) |
第十包 | 琉璃河镇 | (略) | (略) |
第十一包 | 石楼镇 | (略) | (略) |
第十二包 | 河北镇 | (略) | (略) |
第十三包 | 韩村河镇 | (略) | (略) |
第十四包 | 佛子庄乡 | (略) | (略) |
第十五包 | 长沟镇 | (略) | (略) |
第十六包 | 大石窝镇 | (略) | (略) |
第十七包 | 南窖乡 | 8 | (略) |
第十八包 | 张坊镇 | (略) | (略) |
第十九包 | 大安山乡 | 9 | (略) |
第二十包 | 霞云岭乡 | (略) | (略) |
第二十一包 | 史家营乡 | (略) | (略) |
第二十二包 | 十渡镇 | (略) | (略) |
第二十三包 | 蒲洼乡 | 8 | (略) |
合计 | (略) |
采购内容:(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略)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正常进行年度考核合格;
(2)依据财库【(略)】(略)号,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供应商在本公告发布时间起前三年内未列入“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供应商不得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且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问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略)-(略)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略)-(略)-(略)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略)-(略)
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响应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2.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则响应无效。
3.项目资金来源:(略)
4.采购方式:(略)
5.供应商认为本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接收地址:(略)
6.投标律所须参照《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商务服务业”行业划定标准,确认投标律所自身所属的中小企业类型。
7.公告媒体:(略)
8. 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请依照《北京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略)〕(略)号)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